服务项目:《就业证》核发所需材料:
(1)依据企业性质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参照国内劳动合同,(须注明聘用期限、岗位、职务、工资等要素,其基本内容须与申请许可时提交的意向书一致)。董事会成员或担任总经理职务的,需再提交董事会成员名单或董事会决议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代表无须提供劳动合同。
(3)本人的有效护照及有效的工作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拟聘用外国人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宾馆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加盖酒店公章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临时户口申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外国人在浙就业登记表》1份;
(7)《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8)2寸证件照片2张。
正常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00元/人(服务费)+政府费/人(凭政府费发票报销)
服务项目:《就业证》内容变更所需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依据企业性质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驻杭办事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有关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原《就业证》
(5)《外国人在浙就业延期、年检、变更登记表》1份(单位公章加盖在表格左上角)。
正常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00元/人(服务费)+政府费/人(凭政府费发票报销)
服务项目:《就业证》的延期所需材料:
(1)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报告(需简要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
(2)依据企业性质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驻杭办事处/代表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参照国内劳动合同,(须注明聘用期限、岗位、职务、工资等要素)。董事会成员或担任总经理职务的,需再提交董事会成员名单或董事会决议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代表无须提供劳动合同;
(4)原《就业证》;
(5)《外国人在浙就业延期、年检、变更登记表》1份(单位公章加盖在表格左上角);
(6)外国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7)2寸证件照片1张(若就业证已无延期页面须提供照片2张)。
正常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00元/人(服务费)+政府费/人(凭政府费发票报销)
服务项目:《就业证》注销、迁移手续所需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原件(单位盖章、本人签名);
(2)申请注销/迁移报告;
(3)原《就业证》(若原证遗失的,提交登报遗失证明代替)
正常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00元/人(服务费)+政府费/人(凭政府费发票报销)
服务项目:《就业证》年检所需材料
(1)依据企业性质提供相关材料(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驻杭办事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填写年检报告;
(3)就业证原件;
(4)外国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5)《外国人在浙就业延期、年检、变更登记表》1份(单位公章加盖在表格左上角)。
正常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00元/人(服务费)+政府费/人(凭政府费发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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